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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候选人的通知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关于评选推荐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镇教办、各县直学校,本局各科室: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的通知》(通教发〔2013〕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县评选推荐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候选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除符合《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对长期在县镇以下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可放宽至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师德高尚,有良好的道德操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爱生乐教,廉洁从教,在本单位、本地区有良好的口碑;
3.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工作量饱满,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具有较高威信,在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群众公认。
对五年前获得过市政府园丁奖,且近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突出业绩,为教育事业作出新的、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继续参评本届园丁奖。
各类相关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二、评选办法
1.各单位对照《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和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组织评比推荐,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推荐的候选人以及事迹材料应在本单位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局参评。
2.教育局组织推荐评审暨事迹展示,拟推荐到市参评人选在如东教育网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报市教育局参评。
三、推荐名额
我县推荐到市参评的名额为3名。各县直学校、各镇教办推荐到县参评的人选不超过1名。
四、推荐材料
1.《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贴照片,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候选人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3.填写《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册》,用K12报电子稿到教育局人事科。
《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评选申报表》、《南通市第十届园丁奖推荐人选名册》请从“南通教育网”下载。
各单位园丁奖推荐人选材料请于7月16日前送教育局人事科。
如东县教育局
2013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