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考勤考核制度
来源:如东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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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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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次上课或活动都应检查人数,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二、凡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病假需有医生证明,事假有班主任或家长证明,不得利用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补课或做其它工作,否则作旷课处理。 三、凡不能参加剧烈运动或女生例假的学生都应到场,由教师安排其它活动或见习。 四、学生不能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作为旷课,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为一次旷课。 五、每旷课一次,学期体育成绩扣一分,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体育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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