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工委),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易信的通知》(组厅字〔2014〕28号)要求,去年8月以来,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易信。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推介力度不够、订阅人数较少以及情况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微信、易信订阅使用工作的通知》(通委组发〔2015〕9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微信、易信订阅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是中组部的明确要求。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承担具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抓好跟踪落实。
2.积极宣传推介,推动订阅使用。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宣传推介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在召开会议、调研检查、举办培训、开展活动等工作中同步推进。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年底前,县镇(区、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要全覆盖;村(社区)干部、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入党积极分子要全覆盖,党员订阅数占党员数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的骨干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全覆盖,党员订阅数占党员数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同时做好在广大群众中推广订阅工作。(详见附件2)
3.及时报送数据,强化跟踪督查。请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订阅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订阅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区、街道)基层党组织订阅情况由镇(区、街道)党(工)委统一上报,县级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订阅情况由县级机关党工委扎口上报,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订阅情况直接上报,请于每月30号前统计汇总本月订阅情况,并填报《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订阅情况统计表》(附件3)。联系人:缪小明;联系电话:84512287、84117887,报送邮箱zzy3341@163.c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