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委组发〔2016〕92号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东委组发〔201692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的问题,去年6月份,县委办专题下发东委办〔201511号《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明确提出“应换即换、应换尽换”的要求。

近期,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下发专门文件(详见附件2),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按照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对下属的基层党组织建制情况和隶属关系进行全面的排查、调整和清理,对执行东委办〔201511号文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回头看,对“应换未换”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确保201610月底前整改到位。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党工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镇(区、街道)党(工)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建制和隶属关系排查、调整和清理的情况,以及执行东委办〔201511号文件情况,于201610月底前书面报送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4512836,邮箱:rdzzk001@163.com

 

附件:1.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转发苏组通〔201659号文件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2016年8 

 

附件1

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文件

 

东委办〔201511

 


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工委),县各群团组织,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切实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够正常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县“应换未换”的基层党组织集中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严肃换届纪律,以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内民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打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如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的目标任务是:到7月底前,除各镇党委、各村(社区)党组织外,其他领域所有没有及时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全部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离任期不足一年的也可以提前换届选举。

二、严格把握政策规定

依据《党章》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现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政策规定重申如下:

1.关于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是否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其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3人。

3.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比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既要考虑先进性,也要考虑广泛性,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高于三分之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等基层一线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要注意推荐工人(含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党员所占党员总数比例,且高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时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单位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比例。

4.关于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时,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书记、副书记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精心组织实施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本着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党委组织实施。

1.分级负责。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整个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重点抓好县委直属党委、重点事业单位党委、双重管理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名单附后)。县纪委负责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并做好相关单位纪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县级机关党工委负责指导所属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委“两新”工委负责指导所属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县委教育工委、县委卫计委工委全面负责本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各镇(区)党(工)委全面负责所属辖区内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2.分步实施。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对换届应换未换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逐一分析,建立工作台账,排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要从党支部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各单位党委先行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然后再进行自身的换届选举。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酝酿提名方法、选举办法和换届时间安排等要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3.分类指导。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分类制定机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学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指导和推进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搞好群团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做到届满即换,以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有力推动基层组织整体建设。

四、切实加强领导

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程序性强,必须投入足够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大力加以推进。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善作善成,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挑选政治可靠、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干部参加换届选举的筹备和组织,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周全,把困难估计充分,把工作做深做细。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扬担当精神,投入足够精力,精心研究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严格按照规章办事。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认真进行换届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基层党组织意见,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科学制定选举办法,认真做好换届人事安排说明,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造有利于党员、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

3.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搞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讲清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党员、代表把发挥党内民主与贯彻党组织的主张统一起来,贯彻党组织意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注意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坚持原则、带头正风肃纪。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各种干扰破坏选举的现象,严肃处理违反换届选举纪律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换届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换届结束后,请各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工作情况。

 

 

 

中共如东县委办公室

2015年69

 

 

 

 

 

 

 

 

 

 

 

 

 

 

 

附件2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文件

通委组发〔2016〕99号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转发

苏组通〔201659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市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采取对照自查、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方式排查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按规定换届,确保2016年底之前整改到位。

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请于201612月底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5098520,邮箱:ntszzc@sina.com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2016年7月8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转发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

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6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组部部署要求,对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全面进行排查梳理,通过对照自查、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层层检查,逐一过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原因症结,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实抓紧进行整改,确保2016年年底前整改到位。要通过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按规定换届,进一步打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顺利开展的组织基础。

各地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请于20171月底前报送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5-52652530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2016年 5月25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

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近年来,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组织不按期换届,甚至长期不换届,出现这些问题既有基层党组织执行规定不严的原因,也有上级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力的原因。为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根据中央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要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二、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没有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换届时间进度,督促指导其抓紧换届。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要先整顿再换届;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选派、兼任等方式,抓紧配备后进行换届;对因党员分散或流动党员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组织换届。原则上2016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上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延期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加强具体指导。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请于20172月底前报送中央组织部。

附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6年54


附件: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类别

任期届满后,一年内没有换届且未经

上级党组织批准的

任期届满后,延期超过一年以上

没有换届的

整改情况

备注

小计

(个数)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小计

(个数)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检查后完成换届的

检查后还未换届的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其中超过两届任期没有换届的

总计

 

 

 

 

 

 

 

 

 

 

 

 

 

 

乡镇

 

 

 

 

 

 

 

 

 

 

 

 

 

 

 

 

 

 

 

 

 

 

 

 

 

 

 

 

社区

 

 

 

 

 

 

 

 

 

 

 

 

 

 

国有企业和

集体企业

 

 

 

 

 

 

 

 

 

 

 

 

 

 

非公企业

 

 

 

 

 

 

 

 

 

 

 

 

 

 

社会组织

 

 

 

 

 

 

 

 

 

 

 

 

 

 

机关

 

 

 

 

 

 

 

 

 

 

 

 

 

 

学校

 

 

 

 

 

 

 

 

 

 

 

 

 

 

科研院所及

其他事业单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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